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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

城投业务转型如何从供应链金融突围?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相关企业(简称“城投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和企业转型提升等方面向更高层次推进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相关企业(简称“城投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与自身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和企业转型提升等方面向更高层次推进,密切相关,还能够发挥城投企业在供应链业务上核心企业优势,促进各企业主体协同高效发展,进而带动地方经济的高质量健康发展。因此,现在不少地区的城投企业积极布局供应链业务,并且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那么,对于城投企业来说,如何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进一步实现业务发展转型的突破呢?本文从城投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的意义、模式和案例以及如何快速拓展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述。

一、城投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的重要性和意义

(一)改善现金流,促进集团利润持续增长

城投企业的传统业务项目如城市建设、运营等,大多投入大、回收周期长,存在着大量的应收账款,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城投企业可以通过供应链金融公司将应收账款转让给资本市场,提前实现资金回笼,进而有效减少应收账款带来的管理成本、缓解资金压占成本的风险,缩短现金循环周期、促进集团营收增长、增强资产流动性。甚至可能因城投企业财务数据优化,带来自身主体信用评级的提升。

(二)拓宽融资渠道,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城投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可在不增加有息负债的情况下,通过仓单融资、应收账款质押、保理等供应链金融产品进行融资,在拓宽融资渠道的同时,也使资金来源更具稳定性。此外,与金融机构合作,可以释放城投企业部分信用资源潜能,在通过供应链金融赚取息差、服务费的同时,还能为产业链上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融通服务,解决产业链上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三)发挥资源优势,优化要素市场化配置

城投企业在地方城市建设、运营和服务方面所占据的主导地位,不仅使得供应链金融业务在展业方面具有天然优势,还可以畅通资金、数据、技术等市场化要素流通渠道,完善要素自由流动的体制机制,提高与上下游企业的协同性,有效盘活存量资源,推动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整合相关产业链、助力相关产业链健康发展。

(四)构建产业生态系统,助力业务转型升级

在当前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市场化转型中的地方城投企业在诸多业务领域面临着来自央企、私企的全方位挑战。城投企业可以通过供应链金融,促进供应链+金融的融合和优势互补,依靠供应链的协同、集成、金融的跨时空价值交换等方法,促进企业内部协同及与外部合作伙伴的协同,提升金融服务效率、实现产融协同发展,在巩固自身在城市发展中的核心地位的同时,促进城市建设投融资、运营和服务的产业生态系统的完整构建。

二、城投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模式和案例

城投企业基于自身产业板块体系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模式一般有两种,分别是以城投企业独立运作的业务模式和城投企业与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合作的业务模式。

(一)城投企业独立运作的模式

以应用于核心企业上游融资的应收账款融资、核心企业下游融资的预付款融资和应用于货物存放场景的存货类融资为主要业务模式的供应链金融,不仅需要专业的供应链金融人才,还要有数字化信息系统人才做支撑。

由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分散性及传统线下业务开展的天然不便利性,供应链金融的线上平台化是作为供应链金融运作主体的城投企业和供应链上下游客户的必然要求。而与对供应链金融业务数字化、线上平台化需求相矛盾的是,城投企业往往缺乏供应链金融业务人才及相应的技术支撑,无法搭建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此外,对于城投企业来说,与其关联行业的多样性,致使供应链金融业务标准化的实现难度较高,即难以通过单一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和服务流程,实现其与多个产业以及行业的有效匹配。标准化难度高,意味着城投企业需要更加多样且精准的流程方案,以面对不同行业的客户及其需求。

因此,选择独立搭建供应链金融平台的城投企业一般是实力强劲、市场化程度较高、转型较为成功的企业。此类城投企业已逐步摆脱对传统城市建设、经营等业务的依赖,能够在市场化上涉足一些竞争性业务,企业内部人员思想开放、工作主动性强,供应链金融业务往往是其市场化转型的众多方向之一。

此类城投企业依靠其成熟的内部管控体系和管理层长远敏锐的战略眼光,能够对供应链金融行业进行深入研究并制定战略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大规模招聘供应链金融行业的专业人才或直接收购某个成熟的供应链金融机构的形式,组建供应链金融公司,进而逐步完成供应链金融系统平台的搭建和业务服务流程的梳理、制定,从而进行业务的开展。(二)与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合作的模式

供应链金融系统平台搭建技术能力不足、高标准化流程方案的制定能力不足,归根到底是由于城投企业现有人员大多从事于城市建设及运营等工作,缺乏对供应链金融业务领域的认识和该领域的相关人才。据了解,当城投企业有涉足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想法时,第一感受大多是“无从下手”。

供应链金融业务与城投企业传统业务的运作逻辑具有很大差异性,市场化程度较低、仍处于转型期的城投企业无法对供应链金融行业进行深入研究,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识别专业人才和筛选合作伙伴上具有较大的难度。因此,当前城投企业大多无力独自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而选择邀请咨询机构及行业专家对企业自身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可行性进行剖析、规划具体实施方案,由城投企业与合适的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合资成立供应链金融公司。以供应链金融公司为载体,打造供应链金融线上支持系统平台,能够有效解决自身技术、流程方案制定能力不足和人才匮乏的问题,达到快速顺利打开供应链金融展业局面的目的。

该供应链金融公司作为城投企业、金融机构、社会企业三者之间的链接器,能将供应链金融各参与主体的数据资源、信用资源、政策资源、经营状况信息等更顺畅的在供应链上进行有效流通及运用。这不仅能使地方城投企业形成主体信用、交易信用、物的信用、数字信用结合的创新治理能力和精准帮扶能力,还能提高政府治理能力、金融机构发展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从上述的几个案例可以看出,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数字化、线上化是大势所趋。我们认为,市场化程度较高、自身能力强的城投企业可以选择独自成立供应链金融公司、搭建相应数字化系统平台,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但这一模式并不具备普适性,对于仍处在转型期的城投企业来说,技术、人才、行业经验等方面的欠缺是客观存在的,这些因素在短期内难以得到有效解决,会严重阻碍城投企业独立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步伐。因此,当前城投企业涉足供应链金融领域,大多选择由专业咨询机构辅导、依靠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合资组建专门的供应链金融公司,打造供应链金融线上支持系统平台,并以城投企业为核心企业开展业务。与第三方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合作,能迅速弥补城投企业在技术、人才、行业经验等方面的劣势,是广大城投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落地性、可行性较强的模式。

三、城投企业如何快速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结合我们长期为全国城投企业提供战略服务的经验及当前城投企业的先进模式和案例,我们认为城投企业快速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应有如下几个步骤:

(一)集体决策、高层推动

城投企业领导层,需高度重视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作为新时期城投企业业务转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成立供应链金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牵头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应统筹公司资源、制定时间表,协调公司各部门工作。同时负责协助和配合现代咨询设计供应链金融业务实施方案和合资公司股权结构方案。

(二)考察筛选供应链公司,确定合作对象

考虑到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建议城投企业在快速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同时,首先要考察和筛选好供应链金融的业务合作单位,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合作对象。对于供应链金融业务来说,公司本身是否具备相应的实力是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城投企业集团需要根据发展战略以及对于未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规划,选择那些实力雄厚,合作意愿强,并且与自身业务相契合的供应链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吸收学习成熟供应链公司的技术和经验,才能够更好地保证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合作成立专门的供应链金融公司

城投企业应以股权合作的形式,与供应链金融服务机构合资成立并运营专门的供应链金融公司,股权比例及总投资金额可以另外商议确定。通过成立专门的供应链金融公司,引进成熟的供应链金融业务团队进行运作,可以专业化梳理资本市场各主体相互关系、积极认识各方优劣势、有效匹配各方信息和资源,拓宽融资渠道,避免融资方式单一化。

(四)获取相应运营牌照,合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还需要专门的金融公司,如商业保理公司、小贷公司和典当行等,不同的供应链金融产品需要不同的牌照和金融机构类型。供应链金融产品主要有三种:应收类、预付类和存货类。应收类产品通常用于核心企业采购渠道的上游融资,需要注册商业保理公司、小贷公司或者典当行等;预付类产品通常用于核心企业销售渠道的下游融资,需要用到小贷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等;存货类融资则要应用小贷牌照、典当行等。

除通过注册获取商业保理牌照和小贷公司牌照之外,企业还可通过股权控制运营牌照等方式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五)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高效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第三方金融机构、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传递,业务流程完成与监控都需要信息技术平台的支持,以便对业务开展的全过程实行全面把控,提高效率,信息化建设是推动供应链发展的必经之路,而线上平台系统的建设可以借助金融科技的力量。因此,与成熟的供应链金融科技公司合作搭建信息化平台,是当前城投企业在诸多困难下快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可行路径之一。

(六)制定项目实施工作步骤,分阶段扎实推进

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开展,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主体,包括前期的筹备工作,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第三方金融机构、物流企业之间等等。建议城投企业提前谋划,在现代咨询的全力配合之下,做好各项推进计划、合作公司组建、业务整合和拓展,分阶段推进有效保证项目实施等工作,以确保城投企业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高效有序开展。

在新冠肺炎疫情和逆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供应链金融对实体经济的重要性得以显现,中央各部门及地方政府也频频发布促进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政策文件,以维持社会经济稳定。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并多次提及要维护“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此外,随着银保监会〔2021〕15号文的落地,传统城投企业的融资之路越发艰难。那么,城投企业寻找新的业务,培育自身新的利润增长点,缓解债务压力,促进转型升级,就成为了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因此,城投企业应该将两者充分结合,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探索布局供应链金融业务,通过金融手段实现“稳链、固链、强链”,将城投、金融机构、建筑企业及其上下游供应商等参与各方链接在一起,深度融合,畅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的运行效率。同时增加收入,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缓解城投企业的债务资金压力,助力市场化业务转型,有效带动实体经济发展。

一、城投开展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机遇

(一)供应链金融市场发展趋势

我国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得相对较晚,深圳发展银行(现为平安银行)在1998年首次尝试推行的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简称“存活融资业务”),并于2006 年在国内银行业率先正式推出了“供应链金融”的品牌,由此拉开了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的大幕。总结这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主要可划分为四个阶段,从金融机构主导的传统供应链金融 1.0 阶段,到产业化、平台化、数字化的 2.0、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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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我国供应链金融发展1.0-4.0阶段

近年来,在中央各部门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随着贸易活动的持续增长、数字化转型的深入,国内供应链金融市场发展迅速,融资规模不断扩大。据相关机构研究统计,中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从2016年的16.6万亿元迅速增长至2021年的28.0万亿元,且预计到2024年,市场规模将达到38.0万亿元。

(二)供应链金融相关政策分析

2020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银发〔2020〕226号),明确提出构建供应链中占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的金融供给体系和风险评估体系,提供系统性的金融解决方案,以快速响应产业链上企业的结算、融资、财务管理等综合需求,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链各方价值,是我国出台的首份供应链金融指导性文件。在2021年3月的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单独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标志着供应链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以下为2020-2022年国家发布的与供应链金融业务相关的政策(见表1)。

表1:2020-2022年供应链金融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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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前城投开展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问题挑战

(一)风险防范认识不足,管控体系不完善

在完备的供应链管理体系中,供应链金融通过产业链上下游的密切合作,有效畅通各环节的“资金流”,极大地缩短应收资金的回收周期,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但供应链金融如同一把“双刃剑”,在给城投及相关上下游企业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对其经营产生一定的风险因素。

目前,城投企业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过于注重短期的利息收益,对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的认识深度不足。一方面,在开展金融类服务时(如保理、贷款等),将面临不同的外生风险性,包括外部经济周期、金融环境及产生政策发生变化;另一方面,将供应链金融业务嵌入至城投企业的经营业务(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以及预付款项融资模式)中或导致经营及财务状况存在一定的内生风险。尤其在当前经济市场及金融环境波动的形势下,其面临的风险因素较多。而城投企业现有的风险管控体系不完善,缺乏对“资金流”的有效监督。特别是审核供应链交易背景,防控虚假交易和重复融资风险,警惕虚增、虚构应收账款以及重复抵押、质押等欺诈行为,需要在业务开展时和经营过程中,始终把控制风险的工作做好,通过完善的机制和制度保障业务的合法、规范和风险防控。

(二)上下游资信偏弱,缺乏有效担保增信

现阶段城投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传统模式主要采用“1+N”的模式,“1”为城投自身,“N”为城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即城投企业基于真实的商业交易场景,充分利用自身从金融机构获得的信用或自有资金,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提供低成本的融资。考虑到城投属性及平台地位,“N”多数为城投所属区域内的建筑类企业、中小微企业等。这些企业的整体资质较差,本身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获得足够的信贷支撑,因此也不得不依靠城投企业。与此同时,城投在给这些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时,也必然要面对其缺乏有效资产进行担保的险境。即便城投企业有意愿为资质较差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单个城投的信用也很难支撑整个区域产业链上下游所有企业的融资需求,最终也只能勉强满足一部分企业的融资需求。这种情况下,城投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的效果就大打折扣。

(三)涉及产业复杂多样,业务标准化难度大

任何从事供应链金融业务的企业,都要结合具体产业来进行。这就需要城投企业对所处产业的情况和发展状况,进行全面地了解与剖析。根据市场的需求,结合行业分析的结果以及供应链交易的业务流程,针对性匹配相应的产品以及风控措施。事实上,城投企业涉及的产业中除了传统的土地管理业务(片区开发)、房地产业、建筑业外,还包括产业创业投资、商务服务业、城市运营等,甚至很多城投企业还有例如贸易、新材料、特色产业服务等产业。这些产业的跨度非常大,每个行业的特征、业务模式、交易习惯大相径庭。因此,对于城投企业来说,很难单靠自身通过一种有效的模式和办法,实现同多个产业以及行业的有效匹配,供应链金融业务和产品的标准化实现难度很高。

(四)信息化开发能力有限,运营能力相对落后

城投企业在开展基建供应链或者其他产业板块供应链金融时,采用的发展模式都较为粗放,信息化推进程度很低。信息化建设的速度远远跟不上业务发展的速度,导致业务流程整合效率低,内部运营服务能力弱,不利于整个城投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实际上,无论是城投企业本身,还是产业链上下游客户,信息化的需求往往是最迫切,也是最直接的。首先,由于城投产业链上下游时空分布相对分散,单纯的线下平台无法进行有效的信息沟通,城投企业难以及时掌握客户的需求。其次,信息的不对称,也直接导致城投企业业务开发难度和成本极高。最后,每次业务所需要提交的资料以及合同签订的流程,依靠传统线下平台,需要耗费双方大量的人力物力,贷款手续办理也较为繁琐。因此,现代化手段和信息化平台的使用,不可避免。

由于行业、产业的差异性,以及信息化系统对接的技术性难点的存在。城投企业实现线上金融服务的技术能力和实力,可能存在相对不足。同时,城投所涉及的产业链中存在着大量的中小微企业,整体资质和还款能力参差不齐,需要专业的城市供应链金融的公司,在客户开发、客户准入、资料审核等前期环节提供更为细致的服务,以指导客户完成前期准入流程,这对于城投企业本身的服务能力也是极大的一种考验。

(五)知识储备不足,专业人才队伍匮乏

由于供应链金融业务较为繁琐,对专业知识和综合技能都有着非常高的要求,同时伴随着供应链金融数字化的发展,更加需要引进大量精通金融知识、具备专业信息技术以及较强供应链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供应链金融对于目前的城投企业还是一个新兴的领域,对于供应链金融知识储备不足,并且城投企业的现有人才,主要集中在城市开发、工程建筑领域,以往对供应链金融领域接触的较少,严重缺乏金融和信息技术人才。同时,对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不足,没有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内外部沟通、交流和学习的机制不通畅,缺乏足够的对风险预警、监控以及应对能力。

三、总结与建议

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以及供应链金融市场蓬勃发展的大趋势下,城投企业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的重要主体,应该牢牢抓住此次机遇,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将供应链金融嵌入到土地管理、建筑、房地产开发、城市运营以及贸易、新材料等产业中,通过应收账款质押、保理、ABS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提高资金运作效率、壮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助力城投企业市场化业务转型。

针对目前城投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存在的问题挑战,城投企业首先需要根据相关政策,因地制宜结合自身所涉及的产业发展状况,合法合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其次,积极拓宽供应链金融所需的资金渠道,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深入合作;然后,加快推进信息化供应链平台的建设,将供应链上下游的信息传递以及业务流程的完成与监控进行全面的把控。最后,城投企业需要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员工业务水平与专业技能,建立专业人才队伍和管理体制,积极沟通、交流和相互学习,全面提升风险预警、监控以及应对能力。

文章来源于现代咨询,作者现代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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