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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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

加快创建自治区供应链金融示范区,《柳州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

近日,广西柳州印发《柳州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近日,广西柳州印发《柳州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到:加快健全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供应链金融配套政策,加快创建自治区供应链金融示范区。大力发展制造业供应链金融,围绕柳州“5+5”产业链,建立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制度,打造“一链一策”特色供应链融资模式。

 

加强与广西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对接和应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为工业振兴提供征信和融资服务支持。全面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重点发挥品牌汽车、钢铁、机械、日化、建筑安装、轻工等行业龙头企业带头作用,贯通产业供应链上游中小制造企业融资通道,提高金融服务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能力。

 

大力发展供应链票据业务,支持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与各家银行合作应收账款保理、订单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议付等融资产品。支持龙头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支持汽车、机械等制造业龙头企业和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合作,为供应链企业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加大物流金融领域创新力度,鼓励设立专业供应融资服务机构,支持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供应链、产业链服务能力,推动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深度融合。

贵问题。

 

全文如下:

 

柳州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柳州市与全国同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期,是建设现代制造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也是建设区域性产业金融中心、自治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的关键期。根据《广西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要求,科学编制和实施《柳州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是柳州市金融业融入新发展格局不可或缺的顶层设计,对促进全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引领作用。本规划是指导柳州市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制定相关金融行业规划和政策的依据。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新的发展起点

“十三五”时期,柳州市金融业持续稳健发展,金融业各领域发展走在全区前列,具备更高起点上推动更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条件,但目前发展环境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面临的新机遇与新挑战并存。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深入实施“实业兴市,开放强柳”,着力推进产融结合,主动抢抓新机遇,圆满地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金融综合实力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金融发展综合实力稳居全区前列。“十三五”期间,柳州金融总量、金融存贷款总量、社会融资规模等指标均位居全区第二,是仅次于南宁的金融实力强市。“十三五”期间,全市金融增加值年均增长7.5%;截至2020年末,金融增加值178.67亿元,同比增长7.6%,占全市 GDP的5.62%,占第三产业的12.37%。2020年12月,全市社会融资规模增量912.26亿元,比2015年增加629.02亿元。

各类金融机构加快集聚。金融机构加速入柳,全市金融机构数量逐年增加,种类更加丰富。截至2020年末,全市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30家,其中政策性银行1家、中资大型银行6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8家、城商行3家、农合机构8家、村镇银行4家,证券分公司1家、证券营业部25家、期货营业部4家、保险机构36家,小额贷款公司39家、融资担保机构7家、典当公司9家,基本形成以大型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为主体,专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担保、小额贷款等各类“全牌照”金融机构(组织)组成的金融组织体系。

产融结合成效初显。制造业贷款比重大幅提升,截至2020年末,全市制造业贷款余额358.79亿元,占所有企业贷款余额的比重为17.42%,较2015年末增长15.08%。债券融资规模突破千亿大关,较2015年增长567.1%,企业债券支持关键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拉动投资的能力增强。企业上市融资规模倍数级增长,全市上市公司总数8家,实现直接融资489.78亿元,比“十二五”末增长469.31%。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相关度、联系深度及发展潜力度大幅提升。

金融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柳州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稳步推进。绿色金融改革、跨境人民币业务全区领先。获批自治区第一批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在全区率先开展绿色金融项目示范点和首笔绿色信贷资产质押再贷款等绿色金融业务创新,率先启动绿色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柳州银行成功发行绿色金融债20亿元,柳州市投控公司发行广西首支证监会核准的绿色公司债券15亿元。2020年,全市绿色项目库项目多达177个,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融资担保、绿色上市企业规模领先全区。柳工集团等龙头企业海外布局加速人民币国际化,2019年市东城集团和市轨道集团首次完成发行境外美元债券融资业务,实现市属国有企业“走出去”与国际资本市场接轨。

金融风险防控能力大幅增强。优化金融监管体系,确保区域金融市场稳健运行。成立涉企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打、防、化”相结合的多方联动处置机制。支付体系、纳税便利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金融机构互联网技术改造、金融信息共享平台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控服务质效显著提升。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推进,非法集资、网络借贷等金融网络风险信息的实时监测和预警能力增强。金融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金融业竞争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建设效果明显,金融生态环境明显优化。

(二)发展环境

当前及未来更长一段时期,世界仍处于动荡变革期,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开局期。柳州市金融业发展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与挑战都有新的变化,且变化更加复杂。

从机遇看,《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即将生效,中国—东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3.0版建设启动,国家稳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赋予柳州金融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更大的新使命。国家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供应链金融、普惠金融,为柳州绿色金融改革与产融结合示范区建设创造了条件。区域金融业进入高质量发展关键阶段,传统金融机构加速数字化发展,金融与产业、金融与科技跨界融合,金融业整体呈现出产品数字化、科技化、融合化和服务实体化、监管合规化、集聚生态化的“六化”新态势,为柳州金融业创新发展提供了新空间。当前,柳州市正处在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加速期,金融需求旺盛,特别是柳州加快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广西副中心城市和万亿工业强市,将空前放大对金融服务的规模化、多样化、品质化需求。

从挑战看,全球进入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世纪疫情加速全球经济深度调整,主要经济体增长态势和货币政策进一步分化,国际金融市场和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加剧,新一轮科技创新、产业创新与金融创新深度融合,国内外金融治理体系发生深刻调整,对柳州金融开放带来新考验。区域金融极化效应加剧竞争,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中心、南宁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对柳州金融资源“虹吸”效应扩大。柳州金融总量整体偏小,金融机构数量较少,金融机构集聚效应不明显;地方金融机构小、弱、散问题突出,新型金融体系不够完善,汽车金融、理财子公司、期货公司等牌照尚为空缺,融资结构、资本市场、金融人才、科技金融、金融科技短板明显,金融支持产业振兴工具不多,稳金融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大,与贯彻“三新”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总体来看,“十四五”时期是柳州市金融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立足新发展阶段,着眼“两个大局”,柳州金融业应准确认识国际国内宏观环境复杂而深刻的变化,把握趋势,科学识变、主动求变,在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柳州新篇章中开创金融改革发展新局面。

二、未来五年发展愿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柳州工作重要指示要求,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柳州实际,以国际化视野、系统化思维,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进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建设等重大部署,科学绘制全市金融业发展新蓝图。全力以提升金融竞争力为主题,以产融结合为主线,以绿色金融改革为着力点,以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提升金融产业能级,加快构建“一核一区多组团”新格局,努力把柳州市建设成为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产融结合核心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标杆区,为柳州建设现代制造城、打造广西副中心城市和万亿工业强市夯实金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金融与实体经济均衡发展。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要求,强化金融与产业、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严防脱实向虚,构建金融与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培育协同推进的互动互利格局。

坚持金融开放门户与产业金融中心深度融合。提升西江经济带产业金融中心服务辐射功能,有效衔接东盟、对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扩大开放领域、放宽准入限制,打造功能健全、配套完善、充满活力的区域性产业金融中心。

坚持金融规模与质效同步提升。集聚各类金融机构,做大金融业发展规模,扩大金融资源总量。优化金融结构,促进金融机构内涵式、全牌照发展,培育新金融业态,创新发展绿色金融,提升金融产业附加值,提升金融发展质效。

坚持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相结合。落实新发展理念,强化政府引领与政策导向作用,激发金融市场主体合规创新能动性。在审慎框架下,构建传统和新型金融相结合监管模式,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三)发展定位

建设广西金融副中心。积极融入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主动承接强首府的强金融辐射,发挥柳州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与金融业基础优势,做大金融规模、做全金融链条、做优金融功能,深化跨境金融创新,创造多个“单打”冠军,建设金融开放门户核心区的金融产业集聚区,打造涵盖在桂金融总部、科技金融、金融科技、金融增值服务等领域的金融副中心。到2025年,构建起种类齐全、实力强大、功能突出、管理科学的现代金融“柳州方阵”,打造广西金融“第二城”,为柳州建设广西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金融保障。

建设领航广西的产融结合核心区。围绕产业链延伸资金链,整合金融要素与产业力量,夯实产融合作平台,探索产融结合新模式。建立龙头企业产业链融资体系,推动资本向产业链聚集。培育产融互动新兴业态,加快培育科技金融、汽车金融、消费金融、供应链金融与绿色金融“4+1”产融互动“新业态”。建设广西供应链金融示范区,打造一批特色产业金融小镇。到2025年,供应链金融全面发展,覆盖制造业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资源配置新机制效应凸显,形成以融促产、以产助融的良性互动格局,建成领航广西的产融结合核心区。

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立足柳州、面向东盟,推动柳州“自治区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与“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国家级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深度融合,构建与生态建设、低碳发展相匹配的气候投融资绿色金融体系,打造一批绿色金融服务集聚区。到2025年,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领跑广西,绿色担保、绿色基金规模翻番,绿色项目数、绿色企业上市后备数实现“双倍增”“一核心多组团”的绿色金融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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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展目标

到2025年,广西金融副中心、产融结合核心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的辐射引领效应显现,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改革进一步深化,融资结构明显改善,金融开放水平大幅提高,形成金融要素洼地和金融开放创新高地,基本建立起与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发展格局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体系。

金融综合实力稳步增长。全市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长8%左右,占 GDP的比重进一步上升。到2025年,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突破5600亿元、5500亿元,存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速。

金融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绿色金融改革纵深推进,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标准体系、产品创新与激励机制创新引航全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绿色碳汇规模走在全区前列,绿色金融成为服务全市产业绿色转型的主动力。

资本市场快速发展。资本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结构进一步改善,融资渠道多样化发展。上市公司总数(含“新三板”挂牌)达到12家,各种债券累计发行额同比增长8%以上,直接融资比重达12%以上,社会融资增速15%以上。

金融组织体系扩面提质。各类金融机构(组织)数量突破180家,金融服务实现全覆盖。信托、金融租赁、期货、小额贷款、融资增信、中介服务等机构稳步发展,形成机构集聚、功能完善、类别齐全的金融机构体系。更多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成为全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员。

特色金融实现赶超发展。开创独具特色的小微金融、农村金融服务,快速打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柳州样本”。金融科技、供应链金融等新兴金融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到2025年,柳东新区、北部生态新区的绿色基金小镇、金融科技集聚区的金融空间布局初步成形。

金融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本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基本确立,社会诚信水平明显提高。金融稳定监测和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加快建立,金融债权得到有效维护,金融市场保持稳定,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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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空间布局与集聚载体

“十四五”期间,柳州市根据现代金融发展区位特征与空间需求,依托全市城镇空间布局,照“极核带动、功能支撑、组团发展”的思路,着力打造一个标志性金融创新极核区、一个现代金融服务功能区、若干特色金融组团的金融产业发展区域架构,形成“一核一区多组团”的金融产业发展空间支撑体系。

(一)一核:建设柳东产融结合创新试点极核区

发挥柳东新区国家级高新区产业、资源、区位优势,集成多个国家级试点,整体规划、集群布局、集中力量,引聚一批地区总部、后台服务、金融租赁等金融机构,全力建设广西产融结合试点核心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核心区、双创金融核心区、金融科技核心区。支持柳东新区重点建设“一厦一镇一园”,以金融大厦为极点、金融小镇为高地、金融科技产业园为基地,吸引高端金融资源加快向新区流聚,形成独具柳东特色的产业金融创新发展集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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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厦:柳东新区产业金融大厦。依托柳东新区金融大厦,集聚发展绿色金融、科技金融、产业金融等金融业态。利用柳东新区中后台集聚的基础和优越的区位条件,吸引产业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总部及 IT中心、研发中心、技术支持中心、数据中心、培训中心等集聚,打造柳州金融“最强大脑”,形成新兴产业金融集聚示范效应。发挥龙头企业链主功能,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加快打造区域性供应链金融产业聚集高地。

一镇:柳东新区绿色金融小镇。以柳东新区政府物业为空间载体,加快建设柳东新区绿色金融小镇。搭建各类基金合作交流、融资对接、展示路演、交易结算、监管服务的综合性平台,集聚绿色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股权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等新兴金融组织,探索“金融科技+绿色金融”融合发展新模式,打造金融创新活力最强、科技含量最高、开放氛围最浓的新兴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集聚区。

一园:金融科技产业园。推动柳东新区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高标准建设金融科技产业园,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研发,在跨境金融、供应链金融、互联网金融、个人征信等领域创新金融科技应用场景,重点打造“金融科技与专业服务创新示范区”,支持企业、金融机构、高校院所协同合作,构建充满活力的金融发展蜂巢生态体系,聚焦打造具有区域竞争力的财富管理中心、要素平台交易结算中心、风投创投中心、可持续金融中心、金融科技中心,构建业态丰富、创新活跃、空间集聚、功能完善的科技金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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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区:建设城中现代金融服务功能聚集区

按照“政府引导、科学设计、集约发展、分步推进”原则,强化中心城区作为城市金融服务功能集聚的重要空间载体,重点发展传统金融、楼宇金融、资产管理、金融信息服务等。围绕智慧城市、智慧生活、现代商务等城市功能发展需求,集聚式发展消费金融、后台服务、新型理财等金融业态,推动银证保智慧转型升级,将中心城区建成机构高度集中、业态高度完整、市场高度发达、创新高度活跃、辐射高度强劲、生态高度优良的市域金融功能中心。

(三)多组团:建设多个特色金融组团

依托生态基础、产业资源等比较优势,鼓励各县区错位发展,大力优化产业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发展生态,促进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良性互动。

北部生态新金融组团。围绕“生态、智能”两大核心,着力打造集产融结合、特色金融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北部生态新区新金融集聚区。推动搭建一批新兴金融发展的重要载体与平台,鼓励新区创建绿色金融、“双创”金融创新试验区,促进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融合发展。着力引聚区内外知名资产管理、投资机构、保险、产业基金等金融机构,形成具有区域影响的绿色投资、绿色基金资产管理中心,打造绿色金融新高地。

鹿寨县域金融创新组团。以鹿寨县城、鹿寨经济技术开发区为载体,按照资本与要素对接,规划发展产业基金、股权投资、绿色金融,促金融服务与产业转型有效对接。围绕县域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领域,继续推动鹿寨县积极开展县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打造广西农村金融改革“名片”。

三江“绿色+特色”金融组团。以三江特色产业为载体,按照信贷与产业、资本与要素对接,围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规划有机衔接的金融需求,吸引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创新特色文旅、优势农业保险,发展农村要素市场,打造富有少数民族地域个性的特色金融服务组团。

其他普惠金融服务组团。鼓励其他县区大力吸引和推动辖区内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集聚发展。实施县域金融“六个一”工程,尽快实现每个县(区)至少有1家城商行、农商行、村镇银行、上市或挂牌企业、财政出资融资担保机构和优质小额贷款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金融特色一条街或若干家“金融超市”,形成若干特色型普惠金融服务小组团。

四、全力提升金融副中心竞争力

加快金融业转型升级,做大金融业总量,做优金融机构,提增金融产业能级和协同创新能力,提升现代金融产业竞争力。

(一)做大金融业发展体量

持续推进“引金入柳”,做大做强金融业体量基础。加大金融招商力度,完善金融机构引进激励机制,大力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来柳设点展业。积极争取组建与东盟合资的金融机构,允许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机构在柳州设立与东盟合资的金融机构。支持大型企业在柳州发起设立法人银行、厂商融资租赁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做大非银行业务。支持现有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设立或升格分支机构,合理增加业务中心。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设立民营银行和村镇银行等挂牌金融机构。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发行次级债、混合资本债等,优化资本结构,提升资本充足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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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促进金融机构专业化运营

提升传统金融机构专业化经营能力,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鼓励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小额贷款、担保、金融租赁等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大数据企业、第三方解决方案系统开发商等机构开展合作,依法依规进行数字化转型与数字金融产品创新。鼓励广西糖网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持续稳健发展,建立健全期货经纪、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衍生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全市融资担保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做强融资担保主业,强化再担保功能。支持农业信贷担保专业机构发展。积极推动地方法人保险机构扩大政策性保险业务,积极发展商业性保险,推进跨区域发展。做大做强地方法人信托机构,力争形成在全区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化理财机构。

(三)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

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做大做强,提升综合竞争力。支持柳州金融控股集团、柳州银行、柳州农村信用社稳健创新,支持金融集团获取地方AMC牌照,优化资产结构,打造成为具有较强“特色化”“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地方法人金融集团。支持柳州银行优化股权结构,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培育上市进程,加快打造成为资产优良、业绩优良、服务能力优良,核心竞争力强的现代法人精品银行。支持柳州金融控股集团打造综合性新型金融控股平台,扩大经营业务规模,充分发挥其对接资本市场、整合盘活各类国有资产、推动企业市场化重组及投融资和担保等功能。支持柳州农村信用社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稳妥推进改制组建农商行,实现“引资金、引机制和引资源”的“三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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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培育地方金融组织

鼓励地方非银金融机构之间强强联合,大力发展新兴金融业态。重点引进和培育金融租赁公司、厂商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着重发展并购金融、私募金融、数字金融、财富管理、科技金融、消费金融等业务,配套发展征信、会计、法律等中介机构。引导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补充资本实力,通过“互联网+”、细分市场、运用大数据征信等措施,提升服务能力。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健全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与退出机制。促进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典当等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加快建立由财政支持的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逐步扩大涉农业务担保范围。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支持在柳村镇银行开设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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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强力推进绿色金融改革试点

继续以绿色金融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发挥柳州生态与产业优势,加快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研究储备更多绿色金融政策工具,积极参与绿色金融治理,打造绿色金融“柳州模式”。

(一)完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机制

制定柳州市碳达峰、碳中和与绿色金融路线图,科学设定支持中长期绿色低碳发展的绿色金融目标。识别实体经济绿色化潜力,编制绿色产业和重点项目投融资规划,制定绿色金融与绿色制造、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能源等协同发展行动方案。预计经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立组织多元、产品丰富、政策有力、运行高效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绿色金融服务绿色产业的协调机制,制定绿色低碳产业、产品和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建立绿色项目与绿色融资渠道的协同机制。建立强有力的绿色金融激励机制,鼓励企业综合运用绿色产业基金、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贴息、担保费补贴、应急转贷、奖励补助等财政政策工具投资绿色项目。鼓励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动绿色融资规模快速增长,绿色信贷余额占比居全区前列。增强对绿色融资的担保能力和风险缓释能力,提升企业和金融机构的环境与气候信息披露水平。

(二)建立数字化绿色金融基础设施

完善绿色金融服务基础设施,打造绿色项目和绿色资金对接平台。升级“绿柳通”,以柳州市绿色金融综合服务平台为基础,建立柳州市绿色项目库,推广使用绿色项目智能认定、绿色金融产品线上对接等功能。完善项目信息采集、项目评估认证、企业金融服务、推广资金管理、跟踪评估、统计报表、综合业务管理等业务模块,实现“绿色项目认证”“绿色金融产品服务”“财政支持激励政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动态管理,完善绿色金融标准认证体系。建立绿色信息共享系统,加强对企业碳排放、污染排放、环境违规记录、环境信用评价等信息披露。探索利用现代 AI数字科技,强化绿色项目的环境效益透明度,建立全口径绿色金融数据采集与监测分析系统和绿色金融发展与监管评价系统。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与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经济与信息化等职能部门和保险协会等社会组织之间的信息共享。

(三)构建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体系

创造符合绿色低碳目标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专营分支机构,引进或新设各类绿色发展基金、绿色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和绿色金融中介机构。积极发展绿色产业供应链融资,推动发展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证券化,鼓励创投基金孵化绿色科技企业,探索碳金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绿色建筑保险和转型融资等绿色创新型产品。推动绿色信贷市场扩容升级,支持兴业银行构建柳州“绿票通”特色业务体系,支持在柳银行机构积极探索汽车产业、工程机械产业、钢铁产业等支柱产业绿色供应链融资新模式,推动绿色债券承投业务发展。探索建立政府绿色信贷贴息机制,对绿色企业或绿色项目贷款给予贴息。提高信贷资金绿色利用效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资产流转、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盘活绿色信贷资源。创新发展绿色保险业务,加快推广实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持续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建立鼓励环境风险责任主体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激励机制。引导商业保险公司服务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清洁交通、新能源等相关绿色产业。加快发展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旅游生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绿色产业出口,参与国际产能合作,稳妥发展保证保险。积极开发绿色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为绿色建筑提供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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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探索气候投融资试点

探索金融科技在气候投融资领域的创新运用。借力柳州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立地方低碳标准体系,组织金融机构、生态环境部门与相关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研究制定低碳产品评价标准及低碳技术、温室气体管理等相关标准。开展气候投融资相关标准和规范研究,尽快制订和发行气候投融资项目标准和气候投融资信息披露标准。建立气候投融资绿色金融体系,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气候投融资综合信息平台,“一站式”发布气候投融资政策、低碳发展项目库、气候投融资产品、低碳发展政策库,第三方认证和服务资源、企业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建立气候投融资交易平台,催生一批气候金融和第三方综合服务新兴业态,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气候友好型新兴金融市场主体。

(五)培育绿色金融市场

培育扩大绿色金融市场。鼓励优质绿色企业上市挂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着力降低企业绿色债券融资成本。支持绿色企业上市再融资,加大对绿色农业、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污染防治、循环利用等绿色企业赴境内外上市融资支持力度。探索建立绿色产业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绿色产业发展,撬动社会资本对环保等绿色产业的投入。推动企业发行绿色企业债券、绿色债务融资工具以及绿色公司债券筹集资金,投入绿色产业发展。支持从事绿色产业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或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提高绿色企业的资金可获得性。鼓励开展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加大对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和水污染等防治的支持力度。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可持续化市场机制,借助绿色母基金、绿色PPP项目、绿色担保基金等方式,建立绿色项目融资线上线下对接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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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力推进产融结合

围绕产业链延伸资金链,整合金融要素与产业力量,夯实产融合作平台,探索产融结合新模式,走出一条具有柳州特色的产融结合创新之路。

(一)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

加快健全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完善供应链金融配套政策,加快创建自治区供应链金融示范区。大力发展制造业供应链金融,围绕柳州“5+5”产业链,建立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制度,打造“一链一策”特色供应链融资模式。加强与广西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的对接和应用,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为工业振兴提供征信和融资服务支持。全面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模式,重点发挥品牌汽车、钢铁、机械、日化、建筑安装、轻工等行业龙头企业带头作用,贯通产业供应链上游中小制造企业融资通道,提高金融服务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能力。大力发展供应链票据业务,支持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与各家银行合作应收账款保理、订单融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票保贴、国内信用证议付等融资产品。支持龙头企业集团设立财务公司,支持汽车、机械等制造业龙头企业和有实力的金融机构合作,为供应链企业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加大物流金融领域创新力度,鼓励设立专业供应融资服务机构,支持法人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供应链、产业链服务能力,推动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深度融合。

(二)推动基金与产业融合发展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支持产业发展作用,推动基金助力产融合作。支持政府引导基金及市属平台公司自营基金运作,激励基金带动市外企业对柳州的产业投资。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在柳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加大基金整合力度,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支持各类开发区做大产业投资基金规模,探索“产业载体+上市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产融发展模式,激活现有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切实放大财政产业引导资金杠杆效应。提升新经济企业融资服务能力,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提质扩面。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和开发区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培育和引进各类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其他私募基金参与绿色投资。支持基金产业园、金融小镇等特色园区加快发展,通过引进培育各类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对冲基金及各类私募投资机构,发展一批符合柳州实际、具有显著特色、助推产业发展的基金产业聚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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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立科技金融产业体系

加强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构建政府引导、社会资本主导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实施科技金融创新专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面向科技企业的专属金融产品,促进银行、担保、保险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积极推出“孵化贷”“成长贷”“研发贷”“助保贷”“科创贷”等政策性科技金融产品。强化财政科技引导,设立科技型企业贷款贴息专项,加强科技金融产品创新,开展科技担保贷款、科技保证保险贷款,推广专利质押贷款、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基金、科技保险补贴。建立科技企业信用评级制度,探索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试点。积极争取本地法人银行机构先行先试开展外部投贷联动业务。引培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鼓励采用创新风险投资产品和服务,支持创新型企业初创期发展。加强科技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形成覆盖科技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体系。

(四)加快发展金融科技产业

顺应金融业数字化、科技化,加快培育具有柳州特色的金融科技产业体系。推动金融科技与实体经济深度结合,利用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开展产融结合创新。推动金融科技与财富管理融合发展,打造智能化财富管理生态圈。加快发展电商金融,支持汽车、钢铁、机械等制造业龙头企业开展行业垂直电商移动支付业务,支持螺蛳粉、融安金桔等柳州品牌产品生产、营销企业主动与银行机构合作,探索形成新电商平台C端跨境零售贸易支付路径和渠道,并促进交易结算税收留在柳州。推动金融机构与大数据、数字贸易、数字内容企业合作,推出与消费者生活息息相关的金融应用场景,探索新型支付方式,扩大本地在线结算规模,促进数字金融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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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落实金融服务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落实金融服务国家战略,鼓励银行金融构向总部争取专项信贷资源,加大对西部陆海新通道、产业转型、碳达峰碳中和等的金融支持。强化金融支持工业振兴,推动金融机构精准实施“一龙头一方案”“一链条一策略”“一集群一政策”服务。支持钢铁、汽车、机械、化工和日化、轻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型建材、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支持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提质升级。鼓励银行机构实施制造业专项贷款,增加技改贷款和专项技术研发贷款,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规模,力争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引导险资、券商资金、信托资金等进入现代产业体系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提供“投、贷、债、租、证、保”一揽子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完善重大项目金融服务机制,提升重大项目政银企对接效率,引导金融机构对重大项目“优先规模保障、优惠利率安排、优先审批推进”。建立健全“险资入柳”机制,鼓励险资以多种方式支持柳州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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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着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扩大与完善传统金融市场功能,持续做大做强企业上市规模,推动各类要素市场、金融交易平台等新兴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做大做强企业上市规模

支持资本市场“柳州板块”做大做强,提高企业上市直接融资规模与比重。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实施动态管理、分类重点培育,落实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启动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完善企业上市资源培育储备机制,推动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重点企业到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优化企业上市服务平台建设,分类分层建立拟上市企业库,构建符合上市规律的培育机制。坚持境内外上市并举,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精选层公开发行等市场板块并重,重点推动行业龙头企业在主板上市,推动科技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上市及新三板精选层公开发行,鼓励外向型或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企业到香港等境外资本市场上市。

(二)积极拓展债券市场

支持柳州各级政府、法人银行业机构发行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实现多元化融资,降低融资成本,大力发展资本市场融资。建立债券融资重点企业储备库,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募集资金,实现主要债券品种发行全覆盖。加快推进企业债券创新,鼓励发行地下综合管廊、战略新兴产业、养老产业专项债券。探索主要污染物排放权、节能环保项目特许经营权、绿色工程项目收费权和收益权等抵(质)押融资模式创新。

(三)培育发展股权投资市场

拓展企业上市渠道,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加强优质后备企业的信息共享,实行遴选推荐上市后备企业常态化机制。鼓励上市公司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进行再融资,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实施战略性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持续实施上市(挂牌)奖励政策,推动各级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挂牌)。推动开展区域股权创新试点,积极稳妥开展市场化债权转股权工作。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加大服务企业工具供给,支持区域性股权类交易场所为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资源配置服务,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四)大力发展要素交易市场

创新发展各类新兴要素交易平台,构建数据权、知识产权、碳汇等新要素交易市场体系。发展完善期现货联动、内外连接的大宗商品现货市场。逐步推动食糖、蚕丝绸、水果、木材及特色工业品等交易,发展期货保税交割、仓单交易、异地流转、期现仓单互认互换等业务,加强大宗商品“期货+保险”“仓单质押+场外期权”等服务模式创新。探索布局面向东盟地区交割仓库、物流网络以及交易经纪业务,构建大宗商品供应链体系。支持广西糖网丰富载体功能,拓展交易功能,创新交易模式,争取成为国内一流的战略性大宗商品综合交易平台。推动柳州产权交易所的各类要素市场、金融交易平台等新兴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充分提升柳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盘活存量资产的功能,推进开展债权资产、信托产品、保险资产等各类金融资产交易,增强区域金融资产的流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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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深入发展普惠金融

(一)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持续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推广“田东金融”模式,加快建立以农村金融信用体系为核心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组织、信用、保险、担保、村级服务、产权流转等农村金融“六大体系”全面建成和完善。支持柳州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银行法人机构完善基层网点布局,促进“三农金融服务室”行政村实现全覆盖。启动农村产业链金融支持行动、农村资产交易市场建设行动、农村金融工程创新行动,重点支持开展以螺蛳粉为代表的产业链金融、建立集中的农村资产交易市场、探索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盘活各类资产价值,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大力实施县域金融工程,开展县域、园区固定资产整体打包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要素交易市场、数字金融市场,促进网络支付、在线理财、第三方支付、保险直投等新业态由城向乡延伸。支持金融机构根据乡村振兴实际需求开发在期限、结构、金额等方面设计与“三农”资金需求特点相适应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全面推进县域金融服务数字化转型,支持金融机构升级网络融资、网络支付、电商金融三大服务平台,探索数字金融服务乡村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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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发展普惠金融

引导信贷资源更多投向小微企业,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配置小微企业专项信贷资源,确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增”。升级广西(柳州)民营小微企业首贷续贷中心服务功能,创新打造首贷续贷中心线上融资模式。加大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信贷投放力度,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户”的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开展债券融资。用好“信易贷”融资服务平台,创新“互联网+全流程线上信贷业务”模式,扩大“信易贷”规模,推广“银税贷”“双创贷”,稳步推进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量增、扩面、价降、服优”。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发放优惠利率贷款,深化运用保险、银行保函替代保证金,规范信贷融资收费,减轻综合融资成本负担。完善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信用保险覆盖面。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担保公司能力建设,提高融资担保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抵抗风险的能力,支持融资担保公司做大做强,实现县(区)融资担保业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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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发展民生金融

适应群众多样化民生需求,建立健全广覆盖、分层次、差异化的民生金融服务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失业人员、困难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城乡低收入群体的金融帮扶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老弱病残弱势群体在支付结算等领域的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健全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无障碍金融服务体系,促进金融服务均等化。积极稳妥发展消费金融,丰富医疗、养老等保险产品,深化车险综合改革,推动金融服务更广泛更深入参与服务公共管理、社会服务和民生保障。

九、扩大金融开放合作

(一)主动加强区域金融合作

抓住建设面向东盟开放的金融门户、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机遇,加大政府层面以及金融监管层面的学习与交流,提升政府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监管能力。密切关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中心、海南自贸区、广西自贸区等金融开放高地的最新动态,跟踪金融市场开放、金融经营模式创新、金融业态拓展等方面先行先试的最新进展,准确判断辐射和扩散效应,主动对接、积极承接金融开放创新辐射效应。鼓励金融机构运用区外的资源来推动本地金融市场的研发创新,推动与国内外领先金融机构建立业务联盟、推进股权合作,定期进行市场信息、金融动态分析、金融产品研发等项目合作,增强本地金融市场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影响力。

(二)积极推动柳州-南宁金融协作

积极拓展与首府南宁城市间的金融合作与交流渠道,提高金融一体化程度。促进建立南柳金融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吸引自治区高端金融人才到柳州任职或创业,推动柳州市高端金融人才到自治区交流。促进金融市场尤其是场外交易市场的一体化发展,共建共享金融要素交易平台。鼓励本土金融机构到南宁设立分支机构,促进城市金融业的协同共赢发展。探讨建立区域金融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维护区域金融安全。

(三)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集聚区试点

依托柳州国际产能合作的跨国企业优势、产品品牌优势与产融合作网络优势,建立面向东盟的跨境金融区块链平台、外汇综合服务平台。率先在广西开展出口贸易融资场景(资本项目的征信整合)试点,培育本地区域链金融企业、外汇综合服务企业,促进制造与贸易相融合。支持海外企业联合抱团互助增信还贷模式,探索实施企业联合抱团互助增信还贷试点。充分发挥外汇担保、国际结算、国际贸易融资、避险增值服务等业务功能,为“走出去”企业提供项目全周期综合金融服务支持。引聚一批面向东盟的金融后台服务和各类中介服务,探索开展“互联网+”资助结汇业务,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及时高效的外汇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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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

巩固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的传统优势,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增量扩面,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实现全面突破。加强对扩大人民币计价结算的政策宣传和引导,提高市场主体对跨境人民币相关政策的认知度,强化柳州涉外主体人民币跨境使用意识。扩大人民币在相关企业涉外贸易、投资中的使用,规避汇率风险,不断提升人民币跨境使用便利化程度。深入重点企业拓展跨境人民币结算工作,主动在大宗商品贸易、跨境投资、跨境融资等重点领域建立起良好的人民币计价结算基础。引导境外投资者使用人民币开展投资,鼓励柳州国有企业在对外投资中统一使用人民币进行备案,争取更多民营企业在对外投资中使用人民币备案。推动“走出去”企业国内采购产品、设备、服务和外派员工的部分薪酬使用人民币结算。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按需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提供境外金融服务。推动发放境外项目人民币专项贷款,将银行发放的支持“走出去”企业使用人民币开展中长期建设项目和产能合作项目贷款,纳入“桂惠贷”政策范围,适当降低人民币融资成本。完善柳州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考核机制,将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相关指标纳入地方法人银行内部关键考核指标(KPI),逐步合理提升权重。力争经过五年的努力,柳州跨境人民币使用量达到6%的年增长率,人民币跨境使用结构明显优化,人民币在东盟区域使用的深度和广度大幅提升,建成广西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跨境人民币业务改革创新典范。

十、营造良好金融生态

全面优化金融营商环境,积极进行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创新,提高金融监管效率,有效防控金融风险,保障金融稳健发展。

(一)推进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构建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提高金融监管水平,提升金融治理能力。加强金融法治环境建设,推动所有金融活动依法依规纳入监管。狠抓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的竞争秩序。完善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监管指引,完善市场准入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积极申请监管沙盒试点,为金融创新提供测试空间,实现对金融科技的弹性监管及市场保护。完善行政和解模式、仲裁多元化金融纠纷解决机制,加快搭建金融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征信平台、金融要素交易平台、金融仲裁院等多层次金融治理创新服务平台,优化金融软环境。强化金融监管部门工作联动,建立全业态、全时空、全流程、全量化的地方金融监管统计体系。落实金融业务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丰富监管工具,增强监管专业性、统一性和穿透性。强化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金融监管科技应用,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监管能力。

(二)健全完善金融信用体系

完善行业部门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和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健全金融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非信贷信息采集工作力度,推动工商、税务、法院、环保、社保、质量技术监督、交通、公用事业、卫生计生等部门有关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建档,实现共享。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共享,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有效对接。加快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大幅提高建档率。将企业环境违法违规信息等企业环境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企业环境信息的共享机制,为金融机构贷款和投资决策提供依据。

(三)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健全全方位、多领域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畅通金融消费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和纠纷解决机制,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宣传,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增强金融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出台改进金融适老化金融服务政策,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大对老年群体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市场监管与管理协调,探索建立中央与地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

(四)加强金融债权保护

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维护合法金融债权。加快建设可视化、大数据、云计算的非法集资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非法集资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整治活动,选择基础较好的地区开展防范处置非法集资网格化管理试点,切实防范各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坚守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五)强化金融风险防范

构建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化解长效机制,提升金融监管水平。落实金融风险防控属地管理职责,与金融调控和监管部门、法院、检察院专业部门、公安经侦及市场监管等多方联动、网络化预警机制,强化信息发现机制、通报协调机制与反应处置机制,构建金融安全立体防护网。建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完善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的非现场和现场监管,形成防范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建立债务风险早期预警机制和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建立金融风险识别和监测评估机制,构建完整高效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体系。增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前瞻性与主动性,加强风险源头防控,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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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的指导、协调下,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加强金融监管协调,促进柳州市金融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金融信息共享,强化金融监管部门的横向联系、上下联动,协调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落实好自治区协调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规划实施。督促地方金融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探索党委会前置更好地融入公司治理架构,推动党的领导融入机构经营的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建立地方金融业反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常态化机制,强化对重点机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

(二)加强人才保障

加强地方金融队伍建设,采取扩编、编外以及购买服务等多种手段,不断充实柳州金融干部队伍。实施地方金融人才专项计划,重点向企业和产业倾斜。组织金融领军人才与区内各县(区)政府“结对联智”。健全与金融市场相适应的金融企业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建立健全有利于留住和吸引人才、符合金融管理部门特点的薪酬制度。制定金融人才政策清单及概要手册,设立“人才服务卡”,建设柳州金融人才信息库。常态化党政领导干部金融知识专题培训班。举办绿色金融论坛,建设金融智库。强化对县(区)金融工作部门的编制支持,并将人才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评指标。

(三)完善配套支持

加强金融与财政、国资、产业、投资、消费、贸易等政策协同,构建大金融格局。完善政府支持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财政、税收、人才等政策,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流向规划重点领域。围绕重大金融改革,配套绿色金融等相关金融子规划,策划推进系列支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项目。设立金融科技专项奖,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总部的先进科技的金融科技子公司、创新实验室、研发中心的核心高管与创新团队,按贡献给予相应奖励。

(四)健全考核评估

实现对金融规划实施过程的全过程跟踪、动态监测与定期评估,建立管理责任制与督办制度。强化金融业综合统计与监测,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分析体系,加强对金融运行情况的分析研判。按照分工落实、分阶段推进、系统化实施原则,将目标任务按年度分解落实,细化阶段性目标与任务,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要求,健全机制、统筹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规划,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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