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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

碳中和为城投公司发展添点“绿”

“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

以下文章来源于现代咨询 ,作者褚胜 王蓬

2021年,全球各地频发的极端天气继续影响着人们出行、工作和生活。尤其7月台风“烟花”“灿都”先后登陆我国东部沿海,上海、杭州等地相继宣布高铁、航线停运;一场特大暴雨灌入郑州地铁,损失惨重;6月,身陷疫情的欧洲也遭遇了百年一遇的洪灾,带走了数百人的生命……世界气象组织的数据显示,地球有记录以来最热的20年中有19年都发生在21世纪。

究其原因,人类生产生活中需要大量的化石燃料,如煤炭、石油等。而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是温室气体的主要成份,当过量的温室气体排放到空气中时,会引起气温在短时间内不自然的升高,进而会带来洪涝干旱、严寒热浪等极端天气,给世界经济和人类生存带来严重持续的影响。在2015年巴黎气候大会上,联合国成员国正式达成共识,计划在21世纪下半叶实现碳中和,即所有人类活动中排放的碳都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再回收利用,不再额外排放到空气中。

一、碳中和相关概念

(一)什么是碳达峰、碳中和

2020年9月22日,我国政府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从我国政府的相关表述中可以得出,“碳达峰”是指我国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将于2030年达到最大值的平台期后,进入平稳下降的阶段。“碳中和”是指企业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节能减排、植树造林等途径,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实现二氧化碳的“零排放”。

(二)实现碳中和的路径

1、减少碳排放

我国的碳排放相对集中,主要分布在发电与供热、制造与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等领域,其中发电与供热占比超过一半,主要是因为我国目前还是以火电为主,燃烧煤炭、石油和天然气发电,导致大量温室气体的排放。而通过发展清洁绿色能源,如太阳能、风能、水能和核能等,可以在发电环节减少大量的碳排放到大气中。

2、增加碳吸收

发展清洁能源可以在源头上实现节能减排,但通过植树造林可以加大对已排放到大气中二氧化碳的吸收。2000年至2020年期间,我国的森林覆盖面积快速增加,这期间我国新增的绿化面积约等于四分之一个亚马逊雨林。在2035远景规划中,我国将中国分成了城市、农业产区和生态功能区三大区域,其中生态功能区就是禁止乱砍乱伐,保护并增加森林覆盖面积。

3、碳捕集和封存

碳捕集和封存是指将排放的二氧化碳收集起来,用各种方法储存以避免其排放到大气中的一种技术,它包括二氧化碳捕集、运输以及封存等三个环节。其中在碳捕集方面,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已与国内外多个能源公司合作建立二氧化碳燃烧后捕集示范工程并投入使用,如华能-CSIRO燃烧后捕集示范项目、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等。在碳封存方面,2012年中国首个二氧化碳封存至地下咸水层的全流程示范工程建成投产一年多来,已累计封存二氧化碳4万多吨,取得了碳捕获与封存技术领域的突破性进展。

二、碳中和背景下地方政府的作为分析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及相关政策、文件

在我国提出碳中和目标一周年之际,全球目前已有超过130个国家制定了到21世纪中叶左右实现碳中和的目标,并相继推出绿色发展政策,积极布局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我国加快碳中和的发展布局,不仅各部委相继出台多个为实现“双碳”目标制定并推出行动方案,地方省市也将“双碳”工作写入了“十四五”规划。

2021年2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从国家顶层设计上布局低碳经济。

以下是各部委近期制定的碳中和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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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上,各地方基本将“双碳”列为未来政府工作的重点,全国已经有31个省份将双碳行动计划列入“十四五”规划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其中至少5个省份明确表示了要提前实现碳达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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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方政府的具体举措安排

1、减少碳排放

一是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碳排放,仍是实现碳中和最直接最主要的途径。全国多个地区近期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限制钢铁、电解铝、烧碱、水泥、甲醇等高耗能产业的产能。比如作为“钢铁重镇”,唐山市钢铁产能占到河北省的一半,2021年3月,唐山市出台《关于唐山市钢铁行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的通知》,直接限制全年钢铁行业的产能。《通知》要求7家大中型钢铁企业自3月20日至6月30日执行限产50%的减排措施;7月1日至12月31日执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其余16家钢铁企业,3月20日至12月31日执行限产30%的减排措施。2021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发布《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征求意见稿)》,明确表示若非必要,2021年起不再审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20种高耗能产业的新增产能项目。

二是通过制定政策直接限制高耗能产业的产能。部分地区通过实施差别化电价措施来引导高耗能企业减少碳排放,比如江苏省直接对钢铁企业进行差异化电价调控。2020年10月,江苏印发《关于对钢铁企业实施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1年至2025年,对全省未按国家及省钢铁行业相关要求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的钢铁企业,以及改造后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钢铁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或市场交易电价的基础上,实行分阶段分层次加价。

三是发展清洁能源代替煤炭、石油等传统能源。全国多个省份已经开始筹划清洁能源的产业布局,比如广东省在《培育新能源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中,提出“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天然气、风能、太阳能、核能等清洁能源,提升天然气在一次能源中占比”,海南省在2021年省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直接要求“清洁能源装机比重提升至70%,实现分布式电源发电量全额消纳”。

2、增加碳吸收

增加碳吸收,主要通过植树造林,增强绿地、湖泊等自然生态系统的吸碳固碳能力。比如北京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十四五”期间,森林覆盖率要达到45%,平原地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2%,辽宁在《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造林202万亩,提升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修复治理,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生态环境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等。

3、发展碳捕集和封存技术

发展碳捕集和封存技术是平衡碳排放和碳吸收的关键。比如为了攻关该领域的前沿技术,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与能源局在2021年1月召开协同合作座谈会,双方签署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协议,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共同提出大规模储能、氢能、碳捕集封存利用等领域前沿技术攻关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碳中和过程中城投公司的绿色发展

(一)投资清洁能源

在碳中和发展过程中,我国的高碳能源体系会逐步向低碳清洁能源体系转移。传统的高碳排放产业如电力、生产和制造业和交通运输业等产业格局将会面临深刻的改变。在电力行业,需要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持续能源;在生产与制造业,需要用绿色电力、氢气替代焦炭,采用新型氢气炼钢替代传统焦炭炼钢;在交通运输业,需要用新能源汽车替代原燃油汽车,采用氢气燃料电池供能的运输车替代传统燃油的运输车,使用清洁燃油替代航空煤油船用燃油等。

多个城投公司在业务发展中,结合所在区域的产业发展政策和资源禀赋,开始积极布局与氢等清洁能源相关的产业链。比如2020年10月,青岛市出台《青岛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0-2030)》,明确将在未来10年完善氢能产业链体系,将青岛打造成国际知名的氢能城市,成为“东方氢岛”。目前,青岛城投集团旗下的实业集团已实质布局氢能行业,并着手进行LNG、核能等领域的研究工作,扩大清洁能源投资的覆盖范围,从而以光伏、风电投资开发为主力,配合氢能、LNG、核能等稳定能源,全面推进能源绿色发展及转型。再比如2020年9月,济宁城投嘉祥县政府与爱德曼氢能源装备公司、中材科技公司、世界华人协会基金管理公司签署济宁氢能源五方项目合作备忘录,加快建设氢能源生产线和氢能源产业园,推动济宁氢能源系列项目加快落地,积极打造氢能源全产业链。

需要注意的是,城投公司在对氢能相关产业布局谋划的同时,要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产生。2020年多个省市出台燃料电池汽车扶持政策后,各地发展氢能的热情高涨,至今已有20多个省份发布氢能规划,规划的产业规模达上万亿元,已建成30多个氢能产业园区,规划的产能已超市场容量,产能过剩的风险加大。氢能作为新兴产业,在发展初期,应建立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体制机制。避免因政策扶持盲目建设、遇到技术难题停滞不前。

(二)发展绿色交通

2017年12月,交通部发布《关于全面深入推进绿色交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全面推进实施绿色交通发展重大工程,在高效清洁运输装备升级工程方面,“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在港口和机场服务、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汽车租赁、邮政快递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天然气等清洁燃料车船推广应用”;在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创建方面,“把生态保护理念贯穿到交通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养护全过程,强力开展绿色铁路、绿色公路、绿色航道、绿色港口、绿色机场等创建活动”。

随着城镇化进程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各个城市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汽车尾气二氧化碳的排放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发展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燃油汽车成为发展低碳经济的主流。2020年9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和能源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争取通过4年左右的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

为了加快城市新能源汽车发展,已有多个地方城投公司开始充电站的建设布局。2020年4月,成都城投集团与资阳交投公司共同出资在资阳注册成立项目公司,在零碳交通体系建设方面,双方合作开展资阳公交电动化改造和辖区内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在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合作开展资阳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体系建设和车桩网市级运营监管平台建设。义乌城投集团与国家电网合作建设充电站,仅在2021年1-5月,已建成5座充电站,共计84个快充桩位。

在推进绿色基础设施创建方面,地方城投公司也积极与央企开展合作。为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构建长江沿岸绿色交通运输体系,2021年3月,武汉市城投集团与国铁集团直属中国铁路投资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共同出资组建国铁城投发展(武汉)有限公司。

(三)参与碳指标交易

碳交易,是将碳排放配额作为一种商品,建立相应的市场进行交易来买进卖出,以此来控制碳排放,实现碳中和。我国目前已开设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交易市场有两类交易标的:碳排放额和自愿减排量。碳排放额由政府发放给企业,企业的剩余指标可以在市场上买卖,目前在我国多为免费发放,交易市场累计成交已近百亿。自愿减排量也称作减排凭证,主要用于清洁能源项目,例如光伏发电站本身并不造成排放,实现的减排会发放减排凭证,减排凭证既可以在控排企业履约时用于抵消部分碳排放使用,也可以用来交易。

2021年1月1日,我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率先在全国开展交易,主要交易产品就是碳排放配额。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交易正式启动,参与行业由原先的发电行业逐步扩大到发电、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和国内民用航空等八个高排放行业。

城投公司可通过对碳中和相关的绿色产业的布局、如新能源汽车、光伏和风电等领域,获得更多的减排凭证,既可以抵消自身生产制造主体公司的碳排放额,也可以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减排凭证的交易,获得收益。

 
 
 

结 语

 
 
 

在全球碳中和蓬勃发展的时代浪潮下,世界各国正在积极布局低碳经济,国际经济产业格局将全面重构,给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全新的投资发展与合作的机遇。城投公司作为地方政府上位规划的执行者,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升级的排头兵,应抓住低碳减排布局的重要先机,在我国低碳产业转型过程中发挥市场引领作用。

城投公司在助力国家碳中和目标实现的过程中,应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业务结构,结合所在区域的政策、产业布局发展的特点,在低碳领域打造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加快市场化转型发展,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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